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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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6〕1号)要求,我厅就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人员选派范围为我省2023年至2025年获批且正在执行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二、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选派工作安排
(一)申报准备(2026年3月至6月)
申请人根据获批项目情况,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符合条件,联系外方合作单位取得邀请信,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中《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如申请人留学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
(二)个人申报(6月22日至6月28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三)单位审核、推荐(6月22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根据每位申请人员的专业组织三位及以上相同或相似专业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每位申请人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各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受理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6〕5号)要求,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我厅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单位正式公函。公函须带发文字号,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推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须明确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大类及留学专业小类,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单位推荐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对每位申请人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提交纸质版(每位申请人1份,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意见评语不超过500字)及推荐意见评语Word电子版。表中“本单位负责部门”应填写推荐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具体行政部门。
3.专家评审意见表。按要求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每位申请人1份,加盖单位公章,3位专家签字)及PDF扫描版。
4.材料审核表。按要求填写《材料审核表》(详见附件3),提交纸质版(每位申请人1份,加盖单位公章)及Word电子版。
5.人员申请材料。将本校申请人员的纸质申请材料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每位申请人提交1份。
(四)专家审核、公示(6月30日至7月10日)
我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对推荐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人员上报、录取(2026年8月)
我厅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 )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六)人员派出(2026年9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的被录取人员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可办理派出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资助与配套
(一)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省按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二)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六、项目总结
(一)2023年度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需报送终期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如申请继续执行)等。如项目执行率低于40%且申请继续执行的,须在下一期执行计划中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不论是否申请继续执行,均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我厅提交终期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及Word电子版。
(二)2024、2025年度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需报送年度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于2026年11月30日向我厅提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及Word电子版。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项目所规定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以及留学专业,按计划足额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品德良好、学术水平高的留学人员。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确保获批名额得到充分利用。对于未按计划选派人员的单位,我厅将在后续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评审、名额分配等工作中建立约束机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指标与人员选派名额,确保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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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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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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