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2024-04-0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3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1号)要求,按照评估工作总体部署,2023年本科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参评对象信息公示阶段。现对我省各参评项目自评报告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8日至4月19日,请予监督。
附件:2023年河南省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公示
河南省教育厅
2024年4月8日
2023年河南省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公示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小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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